据报道,1月2日,湖北襄阳,男子刑满释放刚走出看守所大门,却被等待在此的河南警方换上手铐带走,让该男子郁闷不已。
原来该男子系电信诈骗的在逃人员,被河南警方另案侦办。河南警方在其出狱之日,便拿出拘留证将其拘留,而等待该男子的可能又是另一段铁窗生活。不少网友调侃道:“真是无缝衔接!”
但也有些网友对此有些疑惑,为何不对该男子进行数罪并罚?
首先,一般罪犯都是在监狱中服刑,从上述报道来看,该男子应该是留在看守所服刑,说明了该男子的有期徒刑刑期不长,罪行应该不重。
如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该男子之所以在看守所服刑,是因为其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
其次,该男子是电信诈骗的在逃人员,应该是其服刑之前所犯的罪行,属于漏罪情形。
而《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因此,按照该规定,男子原有的刑罚应该与电信诈骗的犯罪行为合并执行的。
但是对该事件中存在的“无缝对接”情况,存在两种可能情况:一是警方是在其服刑完毕之前,未发现其存在漏罪;二是可能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河南警方未掌握该男子的服刑情况,未能及时将其漏罪进行移送等。
最后,该男子系电信诈骗的在逃人员,可能涉嫌诈骗罪。一般情况下,他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诈骗数额若是较大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也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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