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法院认为,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处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另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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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表示会一笔一笔偿还
1月2日晚,刘鑫通过新浪微博账号“L-N-X-wisteria ”发表文章《刘鑫最后的话》,并开通了打赏功能,向网友发起网络募捐。对于近70万元赔偿款,她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得知此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发布多条微博,表示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并@了“微博管理员”、“微博侠”、“来去之间”(新浪微博CEO王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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