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住长沙的喻女士来说,短短几天的月子中心生活,体验感有些糟糕。
在入住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的第二天,喻女士被告知,“同一层楼有人阳了”。同日,她被要求签下一份“免责声明”,承诺若不慎感染新冠,不能归责于医院。
“不签就得离开。”喻女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尽管一直未出房间,始终佩戴口罩,几天后她与宝宝一同出现了发烧症状,经过核酸检测,她与宝宝都阳了。
12月29日,喻女士找到潇湘晨报晨意帮忙(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反映此事。她认为,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在她入住当天隐瞒了有阳性病例的事实,而那份“免责声明”更是不负责任。“医院的护士还对我说,反正都是要阳的。语气听着让人很不舒服。”
12月29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到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解释,月子中心出现阳性病例,是发生在喻女士入住之后,不存在故意隐瞒,也根本瞒不住。至于“免责声明”,凡是在该院住院,都必须签署。
月子中心出现阳性病例
宝妈称被临时要求签免责书
2022年10月,在浏阳市妇幼保健院做产检的喻女士,偶然得知该院有月子中心,早早预定了房间。喻女士一共预定了28天,一共2.18万元。喻女士的想法很简单,希望能在月子期间好好休息一下,月子中心也能避免和妈妈、婆婆,因为观念不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2022年11月29日,喻女士生产完毕后,先在家修养了一段时间,待老公陪产假结束后,12月20日,她带着行李来到了提前订好的月子中心。
“我入住当天,进行了核酸检测,是阴性。”喻女士的电子健康卡显示,她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24分在浏阳市妇幼保健院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她告诉晨意帮忙记者,就在她入住的第二天,突然被医院告知,她所处的这一层楼出现了阳性病例。这时,医院的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文件要求她签字,承诺如果在医院不慎感染新冠,不能归责于医院。“他们说,如果住在那里都要签字,不签字的话就得离开。我需要在月子中心休息,吃饭,也需要人照顾我,照顾宝宝,我只能把字签了。
晨意帮忙记者注意到,这是一份《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第5条显示,为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住院期间不接受探视。第6条显示,由于新冠病毒传播途径的复杂多样性及检测技术的局限性,虽然您进院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但可能在院期间发现转为阳性,此属于难以避免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医院按照规范进行诊疗,不存在医疗过错时,不能归责于医院。
告知书显示,医院告知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5时10分,喻女士签字承诺的时间是2022年12月21日16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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