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现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机构地区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
出处《中国社区医学》 2009年第3期 36-37,共2页
Historical Review
关键词药物制度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 基本用药 医药费用
分类号R954 [医药卫生—药学] R197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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