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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绝不让女儿多见任何一个陌生人
2013
07/2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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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
唐慧
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位普通农村女性以一己近乎偏执的复仇努力最终推动了司法进步的过程,但对于唐慧来说,这是一位母亲为爱女申张正义的过程。
这是2013年7月15日9时15分。
15分钟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楼中审判庭迎来了27家新闻单位的51名记者,此外还有5名外国记者,并破例允许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要为这个吸引全国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案子做一了结。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法官说出这几个字时,全场瞬间安静了,只有几声相机的“咔嚓”声。坐在原告席上的唐慧低下了头,中分而后垂下的头发遮住了脸,没人能看到她的表情。
“1、撤销永州市中级法院(2013)永中法行赔初字第1号行政赔偿判决。2、撤掉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永劳赔决字(2013)第一号行政赔偿决定;3、由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4、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观众席上有人低声问:“这是算唐慧胜诉了?”
没人回答。大家都在忙着打电话、发短信,争取第一时间向自己的媒体传递消息。
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位普通农村女性以一己之力推动司法进步的过程——起诉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使其撤消了近一年前所做的劳动教养决定,并承认无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需要付出代价。
很难想象,一个毫无资源与人脉的普通农村女性,仅靠不断上访、申诉、以及当地官员认为的各种“胡闹”举动,竟然走了这么远。她无疑是中国众多上访者中最高调也最成功的一个。
但对于唐慧来说,这仅仅是一位母亲为爱女申张正义的历程。7年前,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失踪,几个月后,在一个色情服务场所被找到。女儿哭诉了她在那里的遭遇……被迫卖淫、毒打以及轮奸。
唐慧的历程就是这样开始的。七年间,这个案子的所有环节,几乎都是在她的推动下完成的:立案、查封、抓捕、一审、二审……8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或免职,直至唐慧自己也卷入其中,被劳教,被释放,紧接着提起上诉及国家赔偿。
然而她说,她的全部生活都停滞在了七年前的那个国庆假期。
一
追寻法律的正义开始前,唐慧还不存在。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只有一个叫唐满云的人。
她是家里六个孩子的老五,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一家都靠父母种地为生。
小学三年级时,妈妈突然对她说,家里决定让她放弃读书,回家照顾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的弟弟。那时姐姐们先后出嫁,哥哥们还在上学,父母忙于务农养活全家,实在无法分出精力,作为在家里最不受重视的老五,父母决定就此牺牲她的前途。
这个决定让家里的其他孩子有些吃惊。她的大哥说:“满云是我们家最聪明乖巧的一个。”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还经常偷偷把哥哥的作业拿去,照着一遍遍抄。
9岁的唐慧接受了这个决定,但她足足哭了一下午。“我当时一心觉得,自己以后都要成为一个没有学问的人,”她说,“我的人生都将是灰暗的。”
这种心情没有影响她多久。她顺从地承担起全部家务,洗衣做饭,随时给身上沾满屎尿的弟弟换洗衣物。不过,她很快就下了决心,要努力走出这个小山村。17岁那年,她如愿以偿,先是去了长沙,后来又到了南方城市广州,成了一名打工妹。
几个月后,她成了一家服装工厂缝纫生产线上最熟练的女工,每个月可以赚八九百块钱,在1990年,这是不少的收入。唐慧非常满足,“如果我能一直干下去,很快就可以攒下做小生意的成本。”工休时,她喜欢看琼瑶小说,小说里那些诗意语言和浪漫爱情令她着迷,善良的女主人公成了她的偶像。后来她描述女儿的经历时,也会用琼瑶式的腔调说,“我的心就像心被撕裂了一样。”
但没过多久,母亲就打来电话,要她回家照顾病重的父亲。母亲刘和英的决定是经过权衡的,“在外面打工的孩子里,老五赚得最少,所以她回家最合适。”唐慧解释说,姐姐们虽然能赚到1000多块钱,但她们已经外出打工两三年了,而她还只是个新手。但她最终还是服从了母亲,再次回到家里。
书读不了,也打不了工,唐慧只好沿着另一条乡村女性的命运走去。21岁时,经人介绍,唐慧嫁给了邻村青年张杰。这是个不太爱说话、老实本分的人,既不向往外面广阔的天地,也不憧憬浪漫的爱情。唐慧觉得和张杰没什么共同语言,“但哪个农村女人不是这么过的?”她接受了命运,直至女儿乐乐诞生。
二
每当说起女儿,唐慧的脸上便会浮现出一种梦幻般的神情,声线降低,眼神温柔。“唐慧案”后,唐慧接触过很多媒体、律师,但几乎没人见过乐乐。唐慧也声称,为了保护女儿,“绝不让她多见任何一个陌生人”,但只要她提起乐乐,她的表情告诉大家,她的眼前正浮现着女儿的样子。
乐乐的出生,使唐慧觉得拥有了一种力量,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重新实现业已破碎的梦想。她最初的希望是把女儿培养成“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温婉美丽,多才多艺。为此,她要努力让她读最好的学校,琴棋书画,只要女儿喜欢,全都要学。
这需要钱。唐慧决定开始做生意。她最初在家里办养鸡场,因为不懂技术,几百只鸡,都死了。又养了几只猪,也赔了。折腾两三年,都没有什么结果。唐慧放弃了开养殖场的打算——“那需要很大本钱,我没有”——决定进城发展。
就这样,一家三口在1998年搬到了永州市零陵区县城。没有本钱,也没有文化,唐慧最开始在客运站停车场摆摊卖烟、卖水,有了点积蓄后开了个小饭店。但不凑巧,非典来袭,饭店没生意可做,她只好又改卖学生用品。
在唐慧眼里,丈夫张杰对生活没什么想法,是那种做什么事都嫌麻烦的人,在邮政局做一份十分清闲的工作。唐慧于是主动承担起养家的重任,里里外张罗生意,闲时做家务。唐慧爱干净,每三个星期就要彻底清洗一次床单被罩。而张杰的主要责任就是接送乐乐,和陪孩子学习聊天。唐慧每天很晚才能结束生意,通常在九十点钟才能回到家里。女儿大多都已经睡着了,如果恰好没睡,唐慧就会陪她聊聊天,听孩子说说学校里的事。
直到2005年,进城第七年,唐慧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赚钱的生意——卖“绝味鸭脖”。这是个忙碌的营生:每天凌晨三时即起,买鸭、褪毛、切鸭、炖汤、下料、卤鸭……这样忙活十余小时后,可以卤好20多只鸭子。每天下午两三点钟后,在永州市医学院附属学校门口,就可以看见唐慧推着三轮车卖鸭脖子身影,直到全部卖完,才回家。她从每天卖四五只鸭做起,生意红火后,最多时一天能卖30只。除了丈夫帮忙进进货,剩下的工作都是她自己做,从凌晨忙到深夜,在一张普通的木板床上简单睡几个小时,又是同样的一天。
靠着“绝味鸭脖”,这个家庭一天的纯收入可达两三百元,一个月能赚五六千元。从小就追逐彩虹、梦想出人头地的唐慧,在人生的第33年,终于有了将要抓住彩虹的感觉。她不仅要抓住彩虹,还想要开个大型副食品超市。
她当然没有忘了她的另一个彩虹。尽她所有的力量,她给予乐乐想要的一切。乐乐不喜欢吃辣椒,唐慧也戒掉了吃辣;乐乐8岁时,唐慧送她去学跳舞,乐乐说老师的电子琴很好听,唐慧立刻就给她买了一台;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漂亮是必不可少的,唐慧自己很少打扮,却给乐乐买了很多衣服,“只要她说喜欢”。
乐乐五岁时,唐慧正艰难地从摆烟摊转行到开小吃店,无力应付,她把乐乐送回老家上学,但两个月后,她无法忍受与女儿分离,又把乐乐接了回来。
小学三年级时就被迫辍学,在唐慧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唐慧说,每次路过县城高中的学校门口,便会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她因此对女儿的学习成绩极为关注。“要好好读书,才不用像妈妈一样吃这么多苦。”因为无法辅导女儿,每看到女儿学习不努力,或成绩不理想,唐慧就搬出这套说辞。久而久之,女儿也有些厌烦,会跟妈妈顶嘴,唐慧急了,也动手打过她。不过,母女的交流也仅限于此。女儿忙于上学,母亲忙于生意,各自的世界渐渐疏离,不知不觉中,女儿长大了。
找女儿:唐慧扮成了一个捡破烂的
三
2006年10月1日,11岁的女儿乐乐告诉唐慧和同学一起去滑冰。谁知,竟然一整夜没有回来。唐慧给所有的亲戚打了电话,但没敢去问乐乐的同学,怕别人会议论乐乐夜不归宿。第二天一早,一个亲戚在一家超市门口见到了乐乐,正一个人披头散发、闷闷不乐地站在那里。
这位亲戚把乐乐送回了家。乐乐的解释是,滑冰之后太晚了,住在了同学家。唐慧很生气,但她看到女儿一副胆怯的样子,便没再追问。“如果是学习的事,我肯定会骂她。一晚上没回家,我虽然也很生气,但更多的是着急,看到她回来了,就安心了,想等孩子情绪好一点再说。”之后,乐乐告诉唐慧说胳膊疼,唐慧便领她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是扭伤,唐慧感觉到女儿似乎有什么事在瞒着她,又不知道该怎么沟通。
两天之后,10月3日中午,乐乐的姥姥要来,张杰让乐乐去买个西瓜,过了一会,张杰发现女儿房间没有动静,推门去看,只见乐乐不在,桌上留有一张字条,“我要出门一段时间,我不得不走。”他赶紧打电话,把正在外面卖鸭脖的唐慧叫回家。
唐慧一秒钟也没敢耽误,慌忙收摊回了家,然后就拿着字条去派出所报案。“我的孩子失踪了!你们快帮我找。”警方表示:孩子留下字条,属于离家出走,按规定至少要24小时后才能立案。唐慧按捺住性子,不吃不睡地等了24小时后,再次赶到派出所。警方告诉她,仍然无法定性,只能暂时按照失踪做备案。
唐慧收起了与“绝味鸭脖”有关所有东西,开始自己寻找女儿。她找出一张女儿梳着两个小辫子、咧嘴欢笑的照片,印制了几千份寻人启事,“如有发现,请收留此女孩,并联系我或报警,当面酬谢现金2000元,绝不失信。”白天,她拿着寻人启事散发给路边的三轮车司机和摊贩,晚上则和张杰骑着摩托车,到闹市区的宵夜摊位,挨家挨摊地搜索。只要看到个头差不多、梳着披肩长头发的小姑娘,就跑过去看。可没有一个是乐乐。
慌乱之中,唐慧把自己获得的唯一的线索告诉了警方:邻居家一个王姓青年和乐乐关系不错,这个王姓青年现在也不在家,“一定是他把乐乐拐跑了”,她推断说。
一位值班办案民警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唐慧是在一天晚上九点多突然跑来的。那时,离乐乐失踪已有三五天,唐慧不仅天天到派出所来,还向派出所上级单位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举报派出所不重视。因此,听了唐慧的陈述后,他马上去王家调查。王家说,这名青年一直在广州打工,近期没有回过永州。这位民警于是要求王家把青年叫回来接受调查。
但唐慧已经坐不住了。她央求自己的大哥,亲自去广州番禺寻找。
几天后,王姓青年回到永州,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七里店派出所上报的调查记录结论是:一直在外打工,没有作案时间。
派出所告诉唐慧王姓青年没有嫌疑,但唐慧说,“只是坐在车上简单聊了聊,就要放人,那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查得清楚?”
她说,她跪在派出所副所长的面前,拉着他的衣服哭求,一定要认真查,不能这么轻易就放人。与此同时,唐慧的大哥带着一群亲戚赶来,包围了派出所。
永州市公安局一位当时在场人士说,那是第一次见识了唐家的厉害,他们不仅围住了派出所,还撕烂了民警的衣服。但唐慧说,她只是一直跪着哭求。
警方最终不得不将王姓青年关进了拘留所,但到了合法拘留的最高时限24小时后,警方发现仍然很难将王姓青年释放,因为唐家人再次聚在拘留所门前,“监视”警方是否会将这个他们视为的嫌疑人释放。民警最后在拘留所后院的围墙边搭了个梯子,用这种方式“释放”了王姓青年。
经此一役,警方发现,他们遇到了一个不好对付的报案人。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于是专门安排了一位名叫杨军祥的刑警,负责乐乐出走一案。
这时,距乐乐出走已经月余。唐慧整夜无法入睡,也不再热衷于打理家务。她和亲戚去过广东、广西、长沙,任何有可能的地方都去碰碰运气,甚至花钱请人帮忙寻找。但老百姓漫无目的的寻找,哪里比得上公安系统的力量?因此,唐慧经常去派出所汇报情况,或递交书面材料,希望能为警方的寻找提供些有价值的线索。
但事实上,她并不清楚警方是否真的在帮助她寻找女儿。她觉得警方在大部分时间只是在按程序办事,完全不理解一个女儿失踪的母亲的绝望心情,每次回答她的都是“正在调查”,态度还颇有些不耐烦。唐慧渐渐对警方感到失望。
最终,她自己四处散发的寻人启事起了作用。2006年12月底,唐慧接到了一个电话,告诉她,在零陵区柳子大酒店旁边,有一个叫“柳情缘休闲屋”的地方,里面有个女孩儿,很像寻人启事上的乐乐。
柳情缘休闲屋?从名字上唐慧直觉到,这可能不是个干净地方。为了确认乐乐是否在里面,唐慧扮成了一个收垃圾的,到休闲屋门口自己蹲坑监视。四五天之后,尽管只看到几次孩子的背影,她终于确认,女儿乐乐确实就在休闲屋里。
她打电话给众位亲戚,动员大家一起来营救乐乐。可是,在带走乐乐时,“休闲屋”的工作人员拦着乐乐不让走,并高声喊骂,甚至推搡拉扯。唐慧终于向她曾经失望的警方求助,她给杨军祥打电话,请求营救。但杨军祥到现场后,“只是看了一眼,就开着警车扬长而去了”。
这件事后来成为唐慧对永州公检法机关不满的导火索,也是被她死死抓住的把柄之一。在很多个场合,她都会提到此事,以证明从一开始,警方就是在有意包庇对方。尤其是,当唐慧把女儿接回家后,派出所也并未立即对乐乐失踪这三个月间发生的事情做询问笔录,直到2007年1月4日,才第一次正式与乐乐接触。
永州警方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事后永州市公安局纪委收到了唐慧对杨军祥的投诉,并对其进行了调查。杨军祥的解释是,他认为找到了人,这起离家出走的案子就可以结案了,而他手头的案子没有处理完,所以拒绝了送唐慧及女儿回家的请求。事后,他考虑到孩子刚回家,情绪不稳定,所以三天后才开始进行问话笔录。杨军祥强调,三天中,也曾给唐慧的弟弟打电话,询问孩子是否适合做笔录,不过唐慧否认接到过这样的电话。
杨军祥最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唐慧知道,公安系统内有些人替杨军祥觉得委屈,但她丝毫没有同情的意思,“他们的处分决定证明我没有撒谎,他是人民警察,就是这样对待人民的,只给了他一个内部处分,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处分太轻,应该对他直接撤职,让他脱下警服!”
唐慧私下承认,她对杨军祥的不满还来自另一方面。当乐乐陈述了自己在“柳情缘休闲屋”被迫卖淫的遭遇后,杨军祥以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评论说,“从头到尾,我看不出哪个在强迫她”;“你看你女儿,哪里像11岁”……
女儿的遭遇尚未在唐慧心里刻下不可痊愈的伤痕时,这番评论先刻上了。那是她的女儿,她的彩虹,她的梦,她的人生梦想已经接二连三地失去,眼下,她寄予最大希望、付出最多、很可能也是仅有的一个梦想,却被人如此轻蔑地评价,她甚至想象得到,女儿今后还要经受多少这样的嘲讽。
她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她已经容忍了很多,但这一次,她说,她不能放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
她要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四
唐慧购买了各类相关法律书籍。在她租来的位于永州市零陵区北部郊区的家里,本来既没什么家具,也没什么装饰,现在,在铺了碎花的床单和桌布的家具上,法律书籍成了一道独特的装饰品。书中,所有与女儿案情相关的内容都做了标注,每处写有“强迫卖淫,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最高可判死刑”的字句下面,都有黑笔划的线,“死刑”两个字还要多划两个圆点。
复仇的第一步,是不断要求警方查封“柳情缘休闲屋”。唐慧不明白,失踪三月有余的11岁女儿是从这个地方找到的,女儿已经陈述了在里面的遭遇,为什么这里还是霓虹闪烁,歌舞升平。零陵区公安分局后来解释说,他们一直在蹲坑侦查,抓现场证据。不过,在唐慧的不断督促下,2007年1月25日,“柳情缘休闲屋”老板娘秦星被抓捕归案。
然而,公安机关只是以治安拘留的名义,将秦星关押在看守所。“这么恶劣的案子怎么能按照普通治安案件来处理呢?”唐慧决定,直接给湖南省公安厅写信举报此事,为了信件不被拦截,她特意坐四个小时的长途大巴,直接到长沙去寄信。
这封信居然产生了效果。没过多久,永州市公安局长就接到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转来的信件,并带着“严查此案”的批示。2007年2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乐乐被强迫卖淫一案,终于被升级审查。此后,案犯周军辉、兰小强陆续抓捕归案。
三个月后,永州市市公安局结束案件侦查,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不过,唐慧对公检法方面已产生了戒心。她没有钱请律师,只请了县城里一个懂点法律的人作代理人,帮忙开庭时把把关,打听案件进展的工作就由她亲自来做。
一次,她扮成秦星亲戚,打电话给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对方告诉她,案件被下转到零陵区检察院,准备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时的唐慧,已经不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三年级辍学生,看了几个月的法律书,她知道,由区一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子,将由区一级法院审理,而《诉讼法》明确规定,只要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审应由市检察院审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人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难道罪行不够吗?难道不应该判死刑吗?”唐慧在市检察院门口一坐就是两天,要求由市检察院负责公诉此案。不仅静坐,而且绝食。两天后,检察院一位副院长走到饿得头昏眼花的唐慧身边,告诉她:“回去吧,这个案子又由市检察院来办了。”
唐慧终于发现,坐等是没用的。她不断向市检察院、公安局纪委和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将自己报案后的遭遇,以及她认为女儿讲述的有利于将犯罪嫌疑人定重罪的环节,不厌其烦地四处反映。比如,女儿提到,曾两名民警光顾过“柳情缘休闲屋”,并与其发生过关系;比如,杨军祥不立案、不营救的行为;比如,看守所有工作人帮助传递信件的行为;比如,案件涉及的七名犯罪嫌疑人,仍有三人尚未归案,这是否是警方不作为?再比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为什么又迟迟不开庭……
永州警方的解释是,此案取证困难,除了乐乐的陈述,犯罪嫌疑人全都否认有强迫环节,而且强调他们并不知道乐乐的年龄。检察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发回补充侦查。
多年以后,当有人质疑唐慧当年如此咄咄逼人、不顾及公检法机关自身的工作节奏时,唐慧瞪圆了眼睛,用一种不容质疑的口气说:“可我还觉得我做得不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人也不认识,而开那种店,没有点关系怎么开得成?”
她说,事实上,她不只担心公检法机关不作为,她甚至担心这个案子不能受到公正的审判。当然,对于公正,唐慧有着她自己的标准——全部死刑!开店的人死刑,嫖客也应该全抓回来,判死刑!(中国新闻周刊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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