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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杨师群教授的博客文章《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在网上引发热议。
如果杨教授博客文章所言不谬,那么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杨教授在讲授古代汉语时,批评了中国传统文化,并结合当下实际针砭时弊了一番。杨教授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互动效果——两名女生下课后眼中含泪,愤慨地指责杨教授怎能“批评中国文化,批评政府”,并随后向公安局举报杨教授“反革命”。而且警方真的立案调查了。
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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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地方站 2008.12.01
1)学生告发教授说明了学生有质疑权威的勇气
“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两位女学生指责杨教授的授课内容,并采取向警方举报这种过激行为,至少表明了当代大学生至少还有坚持某种原则(暂且不论对错)的热情和质疑权威的勇气。“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生提出质疑,正说明杨教授的教学有了效果,如果杨老师能够因势利导,展开讨论,正符合现代教育的精神。
2)学生的行为是还算得上光明正大
两名学生下课后当面和杨教授辩驳,算得上光明正大。而且,学生投靠体制的力量去讨说法,跑到公安局或市教委去告,在程序上于法于理并没有什么过错。任何公民都有这样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举报老师总比菜刀杀师来的文明。
3)但是,动辄诉诸公权力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大学存在的目的,即为“学生-教授共同体”提供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以充分发挥其创造力,促进社会进步。保护教授的学术自由,也是在保护大学的学术自由,最终是保护学生自己的学术自由。在学术观点发生不同时,不动用思辨的力量,而是引入公权力进行裁判,无异于“引狼入室”,破坏了大学“思想自由,兼容并蓄”的学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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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身为政法类大学的中国政法大学,在今年10月28日晚发生建校50多年来的首起暴力案件,法学院教授程春明被政管学院一名大四男生在课堂上砍死。此等犯罪“碰巧”出现在法治教育气氛最浓厚的法大,真让人瞠目结舌!
1)杨老师无意中阻隔了师生对话的渠道
两位女学生下课后眼含泪水和杨教授理论,杨教授回应,“如果你们不愿意听我的课,以后不要选我的课就是了。”
杨教授的话语并不是对话性的,有很强的对抗性,很情绪化。为智者辛,不为愚者劳,这歧视性的态度于老师是不合适的。在这个事件中,愚昧的消弭和思维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杨老师阻隔了的:设想当时如果杨老师能从维护学生批评权利的角度出发,从激发各种思维正常交锋、消解愚昧切入,宽容地让学生在下一堂课讨论这两个噙着泪水学生的愤怒,她们也许会采取不同的对策…[详细]
2)杨老师没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杨老师的博客内容过于简略,对于自己上课时具体讲了什么,学生究竟如何举报语焉不详。而且这篇简单的博文随后也被删去,任由网友猜想。
由于杨老师目前已经取得了舆论优势地位,杨老师实际上已经由一个“被举报者”成为一名道德上的“控诉者”。那么,杨老师有责任拿出证据证明他的控诉:学生真的去公安局举报了吗?学生真的是以“反革命罪”这样已经被刑法废止了的罪名举报的吗?…
公安局应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
法律没有规定在大学校园中发表意见可以无条件免责,这意味着杨老师的言论如果真的超越了学术自由的底线,触及了法律的高压线,那么公安局理应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
但是,从警方目前只是通过学校领导给杨老师打了个招呼,而且杨老师还没有失去人身自由来看,杨老师的“罪行”似乎并不严重,警方也不想来真的。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四度参与人代会讨论,鼓励代表说真话讲实情,坦诚邀请不同的意见,这也说明了当局态度是很令人鼓舞的。
公安局至少不会用“反革命罪”来定性该案
如果杨老师真的被提起公诉,支持杨老师的网友不用担心的是,公安局不会用“反革命罪”来立案,检察院也不会以“反革命罪”起诉。因为根据1997年新刑法,反革命罪已被危害国家安全罪取代了。那么,此事件中“反革命”一词是学生举报时由于无知使用的,还是杨老师写博客是“标题党”了一把,亦或是是学校领导的口语化表达,倒真是一个值得玩味的问题……
请问你是大学生吗?
是
不是
曾经是
对于此事,你更支持谁?
教授,讲授自己的观点很正常
学生,通过举报表明立场
难说,可能都有道理
不作评论,更待详情
杨老师在博客“个性介绍”中称:“江湖小隐,隐而不驯,超凡脱俗。”杨老师虽然批评了中国传统文化,但是这几句话里有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清高。但不驯是真,隐却难成,此次事件把杨老师推到了舆情的风口浪尖。我们主张大学之中言者无罪,在这一点上支持杨老师。但是杨老师们是否也应该调整一下教学方法,在表达自己质疑的同时,也以对话的姿态面对学生的质疑,或许事情是另外一种结局……
0day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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